为确保述廉主题突出,取得实效,防止产生“以述职代替述廉,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代替个人述廉报告”现象,近日,新平县下发2014年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工作《通知》,严把“五关”,确保述廉顺利实施。
一是严把“责任履职关”,强化重要职责履行情况报告。要求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重点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详细汇报“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监督所在乡镇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等情况。
二是严把“组织纪律关”,强化执行党政纪情况报告。要求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重点报告执行政治组织纪律情况,详细汇报执行“三个决不允许”要求、民主集中制、四个“不直接分管”制(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请示报告、外出报备制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等情况。
三是严把“源头防腐关”,强化廉洁自律情况报告。要求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重点报告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详细汇报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配偶子女从业、本人收入及家庭房产、投资情况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
四是严把“风清气正关”,强化作风建设情况报告。要求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重点报告改进作风情况,详细汇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规定办法和纠正“四风” 等情况。
五是严把“问题整改关”,强化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要求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重点报告问题查找及整改情况,详细汇报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