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纪委监察局鼓励实名举报

发布时间:2014-11-12 09:40:12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支持、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检举控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高信访举报线索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宁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宁洱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举报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举报方式、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署实名举报人承诺,对署实名举报有报必查、优先办理、严格保密。对举报查实的案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相应的奖金,如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