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增强防腐拒变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景东县县、乡两级纪委及村民监督委员会和县乡村三级领导班子成员及村民小组长共3000余名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
承诺书要求每位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榜样和道德操守的楷模。一是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一名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抵制各种诱惑,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二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践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纪律规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做到勤政廉政。三是自觉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拒吃、拒请,坚决做到拒贪、拒贿;不用公款搞个人消费;不在公务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四是自觉接受各种监督。积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自觉检查自己,科级干部要认真填写《廉政档案》,克服自己的不足;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以廉政承诺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