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明察暗访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4-11-12 09:22:53   来源:普洱市纪委

最近,澜沧县纪委监察局暗访县直属各部门(单位)工作纪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1名违纪人员,责令单位对被通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认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这是澜沧县纪委监察局今年第四次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

在明察暗访中,采取三项举措确保工作成效。一是问题查实动真格。对整个暗访过程,使用摄像、照相器材认真记录,做到明察暗访不留死角。同时,本着对当事人的态度,对发现的问题反复核实,谨防出错,并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进行更正说明。二是问题查处动真格。截止到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处理3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发挥了警示、教育和震慑的作用。三是问题整改动真格。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从严惩处触犯党纪法规、逾越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持之以恒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依照《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至直给予党政纪处分。( 鲁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