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建立四项长效机制力促打非治违活动得实效。
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乡镇党委政府辖区负责制和部门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制,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实行责任制考核,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建立基层排查机制。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分散、隐蔽等特点,建立乡镇和县有关职能部门日常排查巡查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乡镇每周定期对辖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情况组织开展1次排查巡查和整治,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早发现、早制止。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和落实了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从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每月组织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月工作,研究解决打非治违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企业449家,打击违规违章行为179起,排查出隐患1616件,已整改157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