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南华县纪委采取抓队伍、抓制度、抓管理等三项措施推动安全文明办案。2001年至今,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案件审理工作连续14年保持无审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抓队伍,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人才保障。坚持全员办案,实现跨室联动、梯次配合,以纪检监察室为查办案件的主阵地,打破科室界限,信访室、党风室、执法室、审理室、基层纪委、纪工委均参与办案工作,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一是充实办案队伍。注重办案骨干力量培育,建立南华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人才库,共确定32名办案骨干进入人才库,以“传帮带”方式逐步形成一支有预审、监控、陪护不同特长,涵盖老中青三代的梯队式办案能手队伍,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人才支持。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安全文明办案专项学习计划,通过专家授课、座谈研讨、文件自学等多种形式对办案、监控、陪护人员开展有计划地谈话技巧培训、办案心理培训、陪护技巧培训,并进行医疗急救、消防安全实地演练,强化办案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先后选派3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省、州纪委组织的案件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学习近年来在全国、全省发生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事故通报,认真分析和查找办案安全事故的主、客观因素,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全体办案人员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案前教育。办理案件前,由分管领导集中召集办案组人员进行案前教育,重申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办案、陪护人员工作职责、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等,确保做到万无一失。
抓制度,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制度保障。成立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原有案件查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移送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又制定出台了案件线索排查管理、查办案件沟通协调、规范办案流程等制度。一是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坚持统一管理、统一出口的原则,做到严谨督办立项,严格办理时限、严把案件质量、严格报批程序,适时掌握案件线索的去向、进展和结果。今年以来,县纪委主持召开8次案件线索分析排查会议,集中排查科级干部违纪线索。二是建立查办案件沟通协调机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在每个季度末召开一次查办案件工作协调会议,通报案件线索情况,相互提供案件材料,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同时,将全县10个乡镇统一划分为四个办案片区,每个片区分别由委局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内的查办案件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规范办案流程制度。从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等环节入手,制定了案件汇报、办案分析、书记督察等制度,完善办案人员工作守则和值班细则,实现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两规”措施使用制度,建立谈话对象体检和医疗陪护制度,保证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抓管理,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后勤保障。严格把好办案监督管理关,强化办案件工作内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是规范办案流程。从案件初核、立案到办案措施使用、移送审理等环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信访环节规范信访件的办转流程,对重要来信来访做到快速签批、快速初核,快查快结,限期办结,对受理群众反映的一般诉求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调查方案,明确包案责任领导、办案责任人和稳控责任人,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超出时限的,县纪委对其发放催办工作函,要求责任单位书面提交延期原因。调查环节严格审核“三表三报告”,即初核呈批表、立案呈批表、移送审理呈批表和初核报告、立案报告、调查报告,要求内容详实、具体、明确,办案文书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有主管领导签字。审理环节严把“三关”,即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和审理流程关,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审结。二是强化全程监管。每案明确一名随案安全监督员,对案件调查组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做到手续清、程序清、责任清,把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文明办案。三是落实安全预案。围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从卫生部门抽调经验丰富的医生参与全过程办案,随时了解掌握被调查人的身体状况,针对被调查人的病情制定医疗保障预案,并同调查方案同部署、同落实。四是强化安全检查。从公安部门抽调部分干警抓好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清理,24小时对办案场所进行监督巡逻,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李琴慧、朱照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