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五统一”开展勤政廉政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08 14:37:35   来源: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易门县不断总结经验,今年继续对15个县属单位开展勤政廉政巡查工作,巡查工作实行“五统一”,巡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统一巡查时间。以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干部为主体,由县勤政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等单位抽调部分人员参与,组成五个巡查组,巡查时间统一从10月14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统一巡查内容。各巡查组巡查的内容,重点围绕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情况、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到位专项资金等方面情况开展巡查。

统一巡查方式。巡查统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账册)、座谈走访、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同时统一谈话提纲、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内容。

统一巡查步骤。巡查步骤分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各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单位,组织召开巡查动员会,安排部署巡查工作,并公示巡查内容,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巡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巡查方案和日程安排开展巡查。一个巡查对象一般安排5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总结阶段。撰写巡查报告,巡查工作结束后,各组在3个工作日内梳理和审核巡查中征集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反馈,经研究后,以适当方式向被巡查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有关情况。并针对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与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询问交流,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被巡查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巡查组提出的期限认真整改,整改结束后1周内向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各巡查组适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统一巡查要求。县纪委领导召集被巡查单位负责人及巡查组人员开会统一提出要求,要求被巡查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各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以及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扰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求巡查组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巡查方案》组织开展巡查工作,不得干扰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巡查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禁止接受被巡查单位的吃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