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山市龙陵县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对专项治理作出统一安排,制发《龙陵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制度要求。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增强治理实效。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全县251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查面达100%,重点检查单位111个,检查面达44.22%。在自检自查及重点检查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减轻财政腐败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