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800余名乡村干部接受“勤廉指数”测评

发布时间:2014-11-06 09:30:58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昌宁县13乡镇组织对各村(社区)总支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和乡(镇)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行政负责人及副职共计800余人进行“勤政指数”和“廉政指数”测评。每个指数有5项测评内容,每项测评内容分为“较好”、“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并对应相应分值,参加测评人员90%以上为村组群众。测评结果以公示报备、纳入考核、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四种方式进行运用,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充分维护基层群众的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