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县采取五项措施规范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
统一思想认识。与各乡镇、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座谈,让其认识到“四不直接分管”不仅能让领导干部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还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引导党政主要领导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调整领导分工。根据《腾冲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按照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要求,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规定“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主要领导负总责。
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要求各乡镇、单位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各单位工作职责及权力运行流程,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
力促建章立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人事、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细化领导分工,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从源头上防范岗位风险。
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定期跟踪督查、审阅单位分工文件、检查制度建设情况和列席参加 “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了解各单位推进情况。对未执行到位的及时指出,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