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县新任和交流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文山州麻栗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
《规定》要求: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公示结束后,下发任职通知之前,县纪委领导会同县委组织部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新任和交流任用的县管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部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由县纪委书记或委托县纪委副书记进行;新任和交流任用的其他科级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委托县纪委干部室主任、党风教育监督室主任进行。谈话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不同领导岗位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个人情况,对其提出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谈话对象要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本人执行党的纪律、作风建设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对新任职后抓党风廉政建设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问题。谈话结束后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任前廉政谈话的结果,及时反馈县委,没有发现影响谈话对象任职情形的,下发任职文件。目前,全县已有43名拟任用科级干部按《规定》签订了《麻栗坡县拟任用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和填报了《麻栗坡县拟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