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近期,富民县认真按照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围绕“八个方面”开展低保专项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是重点清查各村委会干部本人、亲属是否享受低保以及“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二是重点清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公务人员家属、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低保的情况;三是重点清查是否存在对保障家庭成员进行拆户、合户或平均分配实行一户一人保的现象;四是重点清查低保证、低保存折是否滞留在镇、村干部手中未发放到户,套取、贪污低保金现象;五是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都设置有固定公示栏,是否将低保对象进行常年公示,公示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六是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是否存在假借动态管理、审核等理由向低保户收取财物的情况;七是重点检查低保档案、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清楚,低保档案管理是否符合一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要求;八是重点清查其它不符合规定享受低保的情况。
目前,已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6948人、城市低保对象3615人进行复核,清退出因“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重复保”、“漏保”退出农村低保对象1008人、城市低保对象512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数212人,城市低保新增对象数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