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党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要求层层签订,形成了“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责任制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做。纪委强化监督责任,成立五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
注重教育监督,强化意识到位。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2014年上半年共组织243名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向全县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3期14550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报告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组织参与指导全县各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工作,认真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2014年上半年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5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1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420人次。
注重作风改进,执纪问责到位。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公车私用现象,2014年五一节和端午节期间,县作风办组织6个督查组,对县直单位公务用车标识张贴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和张贴不规范的进行了通报;通过明察暗访强化问责,保持对违反规定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2014年上半年,先后开展明察暗访15次,发出通报3期,问责违规干部22名,其中科级干部1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