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积极推进“每一个乡镇(农场)纪委必须有一件自办案件”的工作理念,加大乡镇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主动协调联系其他部门,及早发现案件线索。市纪委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帮助乡镇纪委从其执法中发现案件线索。如通过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勐养派出所为勐养镇纪委、基诺乡纪委排查党员违纪线索2件。
从查处案件中深挖线索。市纪委鼓励乡镇纪委从查处的乡镇典型案件中深挖发现案件线索,如通过查处勐龙镇小棵木村小组组长天法贪污一案为勐龙镇纪委挖掘党员违纪线索1件。
从市纪委抽调办案人员进行指导。对乡镇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市纪委及时派办案人员跟进,指导乡镇(农场)办案人员按照办案程序进行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在指导办案中提高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如为景讷乡纪委排查案件线索1件,为勐养农场纪委排查案件线索1件。
目前,景洪市11个乡镇(街道)、5个农场立案24件26人,已办结处理20件21人 ,正在调查4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