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 “晒”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14-10-30 15:06:5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中共富民县委、县纪委分别印发了《中共富民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富民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同时,在富民县党建网上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中:主体责任清单由县委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两块组成,共7类37项任务(领导班子5类25项,主要负责人12项),充分体现了县委切实增强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的责任意识;监督责任清单共8类33项任务,充分体现了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

富明县委、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纪(工)委要牢固树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的理念,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清单,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要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把责任清单一件一件落实“销号”,承诺一条一条兑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