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动味”十足的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4-10-27 09:45:57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4年10月23日。江川县纪委监察局二楼会议室,气氛时而严肃、时而热烈、时而凝重。

这里正在进行着“县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谈话”活动。

让人感触较深的是,在主谈人的积极引领下,此次谈话显得别开生面,动味十足。

——一问一答互动。“你讲过几次廉政党课?”“两次。”江城镇党委书记李忠海回答。“今年来你亲自接待过来访群众多少次?”“31次”。雄关乡党委书记李德坤说。“作为党委书记,你在工作上是怎样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我在工作上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汇报,经费上充分给予保证。投入2万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制作了‘三务’公开栏;投入了1万元,为镇纪委重新配备了电脑及打印设备;支持纪委书记到中纪委参加培训。”路居镇党委书记普学化如数家珍般回应。“你的汇报稿是否自己亲自撰写?”“办公室理了框架,我补充了‘肉’。”某镇党委书记坦言。“近年以来你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组织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没有。”某镇党委书记忐忑道。“今年以来你局通知纪工委书记参加过多少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你自己有无不廉洁行为?”……连珠炮似地发问,让被约谈的县直单位“头头们”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纪检监察机关传导的“监督压力”。“作为纪委书记,既要注重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又要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针对某镇纪委书记的说明,李学祥书记语重心长地叮嘱道。抓住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由谈话人随机提问,被谈话人当场回答,这种互动约谈方式,让接受约谈的书记、局长们在“一问一答”中发现了工作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

——现场领学带动。“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求较高,内涵丰富,为了使大家全面准确地把握相关要求。请郭副书记领学一下省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李学祥书记提出要求。“应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应当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健全和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应当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应当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领导应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县纪委副书记郭华当场为与会人员领学了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领学犹如“及时雨”,为被谈对象补充了“主体责任”知识营养,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带动学习”效应。    

——点评纠正触动。“要注重结合实际探索乡镇干部廉政教育新途径,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某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李学祥书记进行了把脉开方。“要教育干部处理好‘遵纪守法’与“主动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的关系,防止‘为官不为’、‘干部不干’。”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盛国提出了要求。“你刚才说到的党委主要负责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是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是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说明你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是存在‘认识偏差’的。”针对某镇党委书记的情况汇报,郭华副书记进行了纠正。“班子成员要亲自查找自己的廉政风险点,不能交办公室‘替代查找’”、“请你镇在收到司法机关生效判决书后一个月内对管理范围内的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要按时回复县纪委交办信访件。”……期间,与会的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胡莎,纪委常委、案审室主任邢长伟,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韩丽华等亦纷纷进行了“工作提醒”。

——总体要求推动。今天的谈话,既增强了大家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又收到了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相互取长补短的良效。希望与会同志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排查风险、注重教育;抓好监督、切实防范;转变作风、强化执行;梳理成果、适时运用,争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谈话结束前,李学祥书记专门告诫道。

“县纪委的约谈,让以前固化的谈话方式“动”了起来,为约谈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动力,较好地保证了约谈要求入耳、入脑、入心。”谈话结束后,与会同志发出了共同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