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供销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管见“双力”

发布时间:2014-10-24 09:06:54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以制度和机构为抓手,改变供销企业内部监管无人、无力现象。

以制度建设管理人、财、物、权“四要素”,制定完善社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等多项操作性强的制度,在高风险环节配设制度“保险丝”,有效避免或减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实行“周汇报、月通报、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并作为奖优评先依据,对完不成目标的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汇聚形成管理“牵引力”。目前,已开展周汇报17次,月通报4次,发现作风疲软、资金管理漏洞、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 24 个,及时整改问题6个,限时整改18个。

以机构建设监督庸、懒、散“三整改”,成立县供销社各项制度督查机构,将所属13家企业纳入机构,搭建起一把手、班子成员、科室、企业四级监督体系,以“抓队伍、强机制、查违纪、标本兼治”为原则,在参与监督中更多地了解自身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优劣势,促进交流提高,改进县社统筹管理乏力,所属企业自负盈亏、各自为战的消极怠战环境,着力监督县社及所属企业的违纪违规行为,实现监督“向心力”。今年以来共纠正6例不规范账务凭证操作,提出32条财务管理及反腐倡廉意见和建议,被企业采纳32条意见和建议。(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