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4-10-20 10:04:45   来源:怒江州纪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负主要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怒江州贡山县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形成抓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培育廉政文化,强化教育引导。贡山县各个乡镇、部门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将廉政文化作为基础工程来抓,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领域新方法,长抓常新。把廉政文化的内容进行多样化渗透,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得到启迪。

主要领导发挥好带头作用,发挥勤政廉政示范作用。在贡山涉边、涉藏、经济条件较差的前提下,一些领导将经济发展作为贡山进步的唯一依据,进而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唯GDP的政绩观之下,贡山县加大对各级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育,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意识,破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负责的片面认识,统筹推进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要抓,种好“责任田”。形成“一把手”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更要负起责任,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良好局面。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在考核方法上,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责任主体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相结合,与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相结合;二是责任主体负总责的基本要求与具体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既要有总的责任考核要求,又要结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量与定性要求相结合。年底,各个常委还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考核活动,并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检查情况汇报。

加大问责力度,严厉打击失责渎职。对于责任追究的问题,县委办、县纪委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全力维护好“两个责任”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