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怒江州兰坪县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抓常抓细抓实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明确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四风”问题,突出主业,坚定理想信念的主线、为人民服务的生命线、道德操守的底线,始终保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要求各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安装好“刹毒剂”,当好“监督员”,守好“责任田”,撒好“消毒液”,打好“预防针”,严把“总开关”,唱响“主题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争当改革发展稳定的“担当者”,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铁将军”。
依法查办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以及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违规私设“小金库”和滥发钱物、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人员;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统一公车标识、定点封存、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
严控“三公经费”。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有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督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系列措施,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县直部门公务接待费支46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9.24万元,降低44%;会议经费支出18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6万元,降低37.2%;公务用车经费911.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2.92万元,降低22.4%;庆典、节庆经费支出44.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3万元,降低30.2%。全县上下形成了反对浪费、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遏制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有效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明显转变,营造了风清气正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