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严肃追究公“误”人员的党政纪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10 09:43:58   来源:云南省纪委

自揭家丑亮公“误”。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利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形式,自觉主动地公布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对照检查,以自揭家丑的态度,减少公“误”。如,区西翥街道办事处要求各村委会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和自检自查发现的工作失误,由街道纪工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整改并公布整改情况,以回应社会关切。制度实施以来,村“误”同比下降50%。

抓早抓小减公“误”。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前,建立健全公“误”纠正体制机制,印发《工作过错记录本》,及时记录失误行为,按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长(主任)、一般工作人员的顺序,逐级进行约谈和提醒教育活动,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有错必纠惩公“误”。对于出现公“误”却屡教不改的人员,建议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岗位调整。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目前,共对5名公“误”人员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