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着眼过硬队伍建设,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研究探索,着眼“四个增强”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为推进廉洁高效检察机关建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一是以增强“号召力”为牵引,发挥以上示下作用。院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对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制度,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用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规范自身言行,坚决做到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标杆。
二是以增强“渗透力”为目标,着力深化廉政教育。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引导检察干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做到逢会谈廉,领导讲廉,培训学廉,节日督廉。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党纪检纪条规,着力加强忠诚履职、倾情为民、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等教育,督促干警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引导干警明确是非界限,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以增强“感染力”为载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读书思廉”和廉洁警句征集活动,在办公室设置干警座右铭,定期发布廉政短信,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处悬挂廉政警句、名言匾幅,以“扬清风正气,树律己之心”为主题,大力宣传廉政知识、廉政要求、廉政理念,使清风正气入脑入心,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和熏陶,警醒干警时时处处保持清廉自守、持身知止的高尚气节和情操。
四是以增强“约束力”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根据十八大以来中央及上级廉政新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原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建立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述职、廉政档案、廉政提醒和岗位责任、错案追究、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制作《通海县人民检察院个人廉政风险防范书》、《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为干警工作生活拉起了“警戒线”,竖起了“红绿灯”。采取检务督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维护了制度权威,强化了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