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民生资金管理平台管好百姓的“钱袋子”

发布时间:2014-09-20 09:37:14   来源:普洱纪检监察网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重不漏”的原则,镇沅县将各级财政资金中,涉及民生的扶贫、救灾、社保、教育补助、强农惠农补助等专项资金纳入民生资金管理平台监管范围。实行每个单位至少设置一名业务人员和一名主要领导作为监管人员。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民生资金下达、拨付、转拨进行综合监管,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民生资金的下达、拨付、转拨和发放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平台录入的数据信息及民生资金的运行、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完成日常监管;协调各部门对落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督促检查,实现重点领域和重大预警事项的监督和处理。目前,全县共38个部门及乡镇纳入监管范围,系统内已发放社保资金6962.726万元,强农惠农补助2918万元,教育补助1215.4879万元,扶贫资金300万元。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杨露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