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甸县在中国建设银行施甸县支行开设了廉政账户,账号尾数为“5107”,谐音为“我要廉洁”。这是该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推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新办法。
该县要求,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村“三委”和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退还的礼金(包括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礼品和实物的处理所得款项等),必须在一个月内立即上缴,逾期一个月未上缴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账户由施甸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管,每月末与银行对账、统计,每季度集中结算缴入国库,所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