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发布时间:2014-09-17 10:32:17   来源:武定县纪检监察网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集中对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教育事业、医疗卫生、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及指标数据弄虚作假、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是对惠农资金开展专项督察。组成由县监察、财政、审计、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3个专项执法监察组,深入全县11个乡镇,对2013年以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等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县监察局对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中存在资金发放不及时的11个乡镇、资金出现超时预警的5个单位和超时未登录平台的15名监管人员和业务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