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办案协调配合,共享人力、技术、信息等资源,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红河县纪委与县检察院建立了查办案件工作协作机制。
加强业务交流。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检察院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交流,多种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新老搭配,以老带新,一边办案一边指导业务,起到了以案代训、提升干部执纪能力的作用。2014年以来两家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3期,案件查办经验交流座谈4次,以案代训6次。加强信息沟通。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办案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互相沟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发挥双方优势,2014年以来通过共同协作配合,共立案查处了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4件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