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181名领导干部受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补课”

发布时间:2014-09-14 08:40:53   来源:德宏州纪委

“绝对不能错过这样的教育,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一堂生动、有效的‘必修课’。”9月11日至12日,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组织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补课”活动时,一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如是说。

为充分发挥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该州在组织开展两批警示教育主题活动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因工作原因未参加主题活动的实际,8月28日,州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补课”活动的通知》,要求未参加两批警示教育主题活动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此次“补课”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接受警示教育,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

两天时间,4场次,181名领导干部如期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补课”,其中县级处干部134人,乡科级干部47人。通过参观警示厅、阳光厅、观看警示教育片,一个个身边的腐败案例,警醒着每一位领导干部,不能有侥幸心理,必须廉洁从政。该州纪委警示教育基地负责人说:“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据统计,两批警示教育主题活动和“补课”活动,已覆盖全州地厅级、县处级、乡科级、村“两委”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五级”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人数达到16684人次,基本完成了年内全州党员领导干部100%接受警示教育的目标。(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