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永德县突出“四个强化”“四个确保”加强对校安工程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4-08-15 16:58:28   来源:临沧市纪委

校安工程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为确保实现质量、安全、进度“三保”目标,永德县突出“四个强化”,“四个确保”切实加强对校安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领导,确保职责明确。县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管工作,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室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保障了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强化机制,确保形成合力。通过召开会议、座谈沟通等方式,及时掌握校安工程进展情况,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出指导项目校(建设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备的监管机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履行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安全。加强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施工企业,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重点监管,杜绝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遵守、有布置不落实的现象,确保了工程施实的安全。

四是强化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将校安工程监督工作与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由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住建、安监等单位建立联合检查机制,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或明察暗访,加强对项目资金、工期、质量、安全、功能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或限期进行整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2013年以来全县已拆除重大安全隐患校舍52栋7619平方米,加固1个单体1712平方米,新建项目16个单体21762平方米,已完成13个单体15163平方米的,完成投资21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6万元,省级资金384万元,市级资金62万元,县级资金650万元。目前,在建3个单体,6599平方米,正在施工当中。

(永德县纪委  史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