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制定出台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08-01 09:13: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规范全县公职人员从政行为,防止利益冲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澄江县制定出台了《澄江县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
    《规定》对利益冲突主体和行为限制的15种情形作出明确,同时对利益冲突的回避、预防和防止利益冲突的实施与监督作出了规范。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根据违规行为主体身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规定》的实施,将有效防范澄江县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发生,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制度上杜绝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