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审批和服务部门办事窗口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力度,提高中心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件效率,红塔区制定了区政务服务中心入驻单位领导进中心办公制度。
制度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入驻单位领导根据业务量大小,每月或每季度必须有计划安排一名单位领导进中心办公,负责对本单位办事窗口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其余工作时间可灵活按需安排进入中心办公。
同时,制度还明确了进入中心办公的领导必须履行的四项工作职责,即:了解本单位办事窗口工作情况,对审批项目进行审核、签批;参加投资项目的联合审批;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有关会议和业务培训;及时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沟通交流,强化部门服务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领导进入中心办公情况实行签到、请假、通报等考勤制度,且领导工作情况列入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窗口考核项目,窗口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区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