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07-25 09:04: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相继于2014年6月21日、7月8日出台,元江县纪委监察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于7月16日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许子平组织传达学习,他指出,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是我省结合实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及作风建设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的重要措施,体现了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他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树立好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并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对联系单位迅速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不断提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