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浩到红河街道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5 08:57: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4年7月18日,元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浩到红河街道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
  在听取了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介绍后,李浩要求,党工委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因此,党工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纪工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并配合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街道各级纪检组织要敢于监督、大胆监督,特别是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对同级班子成员要善于监督,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把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推进为民、务实、清廉。纪工委在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方面,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定期向党工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之形成制度。
  李浩指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街道纪工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畅通群众诉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增强群众安全感及满意度,让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李浩要求,街道纪工委要将工作抓出特色,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红河街道具有地理区位优势、浓厚的民族文化,要结合金芒果文化旅游节、傣族蒙面情歌节等节庆活动,将廉政元素、民族文化进行融合,打造别具特色的廉政文化。
李浩在红河街道机关随机走访了几间办公室,向街道纪工委同志询问干部去向,当得知街道大部分领导干部都忙于滨江片区建设项目具体事务,进组入户做群众工作时,李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基层干部就是要扎根基层,将办公室搬到田间地头,面对面为群众搞好服务,不能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等服务对象。
  随后,李浩一行深入兴元社区、大水平社区,与社区干部促膝交谈,了解社区群众诉求中心日常工作及“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情况,要求各社区要整合资源,做到应录尽录,增加信息录入数量,提高质量,真实反映基层工作状况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