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晓街乡芦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潘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案,该县纪委牵头组织全县12乡镇的90名村干部参与旁听。
“看到昔日一起共事的老朋友坐在被告席上,心里真不是滋味,作为我们村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管好自己。”晓街乡月牙村党支部书记王世春感慨道。
据悉,为提升警示教育实效,该县不断创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教育载体,将警示教育由大会会场搬到监狱牢舍,再搬到腐败分子公开审判的法庭。充分依托庭审现场,在犯罪案件中精心筛选一批涉及人员层面多、涉案金额大,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贪污、行贿案件为警示素材,并根据案件性质和犯罪嫌疑人的岗位,分岗分类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因岗施教,“对症下药”。让党员干部“零距离”地感受到贪欲之害、失足之恨,进而让党员干部在经常“对照”中反思,在“同行”“同事”的“前车之鉴”中自警自醒,防止同类或类似的违纪违法行为在同一部门或同一岗位“卷土重来”。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还与主审法官开展座谈交流,进一步深剖案情,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同时,该县纪委还将借此活动,以此案为主要素材,组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案发原因,并针对此案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可行性的防范措施,使警示教育活动走进基层、走进屏幕、走进千家万户并走出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