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建立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18 08:39: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新平县印发了《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完善查办腐败案件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办法》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在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凡涉及到法律、党政纪交叉的案件,有关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使党政纪、法律处理到位。
  《办法》明确了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以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办法》的实施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抓实主业、严惩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