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红塔区坚持“权力法授、主体明确、全面公开、便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一是及时调整再定岗。在2013年各级各部门确定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基础上,组织督促各单位对因机构改革、工作岗位变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环节进行再次梳理调整,确定廉政风险防控岗位和人员。
二是延伸排查扩范围。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行政单位延伸到党群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下属二级局和站所,突出人、才、物管理使用环节,组织各单位全面清理和确认本单位职权、梳理廉政风险防控内部岗位和个人。
三是确权确责定措施。各单位对梳理出的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结合排查出的内部岗位和个人风险,进一步细化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人,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四是公开“晒权”明流程。结合红塔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了红塔区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名称、实施主体等内容,各单位也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及政务服务大厅公示行政权力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建立制度强监督。继续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红塔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通过对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同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跟踪督查制度,区纪委各派出纪工委每季度对联系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过程进行抽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全区各级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议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内部监督。
截至2014年6月,全区71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站所共梳理职权目录904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92个;查找廉政风险防控内部机构432个、确定风险点771个,制定防控措施1328条;查找廉政风险防控个人岗位1448个,确定风险点1664个,制定防控措施1993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463个。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共参与监督所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93次,议题319项,其中:重大决策123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奖惩25项、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5项、大额度资金使用12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