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落实惠民政策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发布时间:2014-07-09 16:59: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华宁县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狠抓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的落实,实现社会各项事业同步发展。上半年,全县投入义务教育阶段保障经费1954.2万元,投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86.4万元。稳步推进2014年美丽100校园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投资1500万元完成华宁一中改扩建一期工程,有序推进二期工程建设。投资8140.4万元完成县医院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定药品价格。以扶持创业为突破口,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1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5人,特殊困难群体就业245人,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1350人。
  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1%。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全县火化率达10%。
  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置了一批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县城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形成“军警联勤、武装巡逻、动中备勤”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平安华宁、法治华宁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严厉防范和查处一批严重刑事案件,社会保持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