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检察院“四条防线”编织检察人员业余生活“防腐罩”

发布时间:2014-07-09 08:53: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海县检察院深刻剖析近年来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正反经验,结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海县人民检察院“七不准七严禁”》的实施,采取有效措施,筑牢“四条防线”,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求检察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禁令,不做与检察人员身份和要求不相符的事;强化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禁令落到实处。
  二是筑牢家庭防线。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充分发挥家庭的监督作用,把家庭作为检察人员接受监督的重要防线。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 宣讲廉政规定、办案纪律和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鼓励家属当好廉内助,及时提醒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监督检察人员严格执行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三是筑牢制度防线。组织检察人员签订“遵守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家庭发生重要事件的,必须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禁令的,坚决严肃查处。
  四是筑牢社会监督防线。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监督网络;定期走访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了解检察人员执行禁令情况,使检察人员的行为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方式,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开通检察微博,及时办理对检察人员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