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 聚焦主业 履行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07-04 10:40: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主业,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改变定位模糊、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的问题,强化派驻机构和内设科室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近日,怒江州泸水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监督检查、信访办案、宣传教育三个工作组,进一步
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主业,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监督检查组。主要负责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印发的各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县管干部的廉政提醒谈话工作;负责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是信访办案组。主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诉求的初核调查;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初核调查;负责个人和企业关于政务服务投诉事项的初核调查;负责县管干部的违纪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案件工作;负责党政干部问责事项的调查落实;负责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是宣传教育组。主要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监督检查组、信访办案组相关工作事项的衔接和委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委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章立制、废除和修订完善工作;负责委局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工作,以及不属主业可不参与监督检查事项的清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佩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