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四项措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发布时间:2014-06-25 14:57: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新平县下辖12个乡镇(街道)123 个村(社区),村(居)民小组1468 个,有资源类土地11.55万亩,林地180.54万亩,水面0.62万亩。全县12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有工作人员55人。目前代管村组数1591个,签定委托代理协议1591份,代管集体资金总额2.52亿元。固定资产3.7亿元、在建工程资金 0.72亿元;资源192.71万亩;债权1.38亿元;债务1.18亿元;签订经济合同1190份。
  针对管理水平低,效益低,队伍弱,认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近两年来,新平县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并形成了四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审计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效引导村集体强化经营管理,盘活用好集体资产资源。充实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增强管理力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村组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规范化;突出民主监督、审核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组织做好村“三委”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保证农村集体“三资”的顺利移交,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管好用活“资金”。严格执行村财务预算支出和审批制度,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认真履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合理使用,使村级财务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有序。
  三是探索农村产权改革,盘活用好存量“资产”。通过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准确把握产权登记界定、处置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原则,积极引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地盘活集体存量资产,整合村集体闲置资源、资产,通过招标出租,盘活存量,提高资产、资源的利用率。积极稳妥地开展“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界定量化股权、实行股份制经营,将农民的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股权置换成股份合作资本,探索实现集体资产以多种资本形式增值的新途径,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新平县桂山、古城两个街道充分结合各社区、居民小组集体土地较少、区位优势好、集体资金相对较多等实际,强化服务意识,通过积极引进外商、外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多个居民小组盘活了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实现了集体“三资”的增值。
  四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充分挖掘现有村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经济潜力,结合县委、县政府发展庄园经济的战略,大力培育和发展柑桔、核桃、竹子、蔬菜、茶叶等高原特色产业,将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壮大集体经济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