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平甸乡“一平台两例会三督办”抓好群众诉求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25 14:56: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平县平甸乡立足乡情实际,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路子,构建“一平台,两例会,三督办”的工作体系,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一平台”,即在乡、村、组搭建受理群众诉求的一个服务平台。在乡、村两级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在村民小组设立群众诉求工作点,由专人负责接待,让群众就近就便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搭建起覆盖“乡、村、组”三级诉求联动。

“两例会”,即通过召开村“两委”主要领导例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了解各村群众诉求。村“两委”主要领导例会由乡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和主持,每月月初或月底适时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中心(站所)负责人、村“两委”主要领导参加。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由乡纪委书记主持,每月18日上午930分召开。乡纪委委员、村监会主任参加。

“三督办”,即两例会中当月反映的问题经领导审批后由乡纪委、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三层督办。两例会中反映的问题由乡纪委办公室第一时间整理归纳,经乡纪委书记批示后,以督办单的方式转办,由乡纪委、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三层督办,层层把关,严格督查办理落实情况,于下一次村民监督委员会例会上回复并备案,责任单位、责任人提交问题落实情况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的,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和时限,第一时间公布办理结果。

“一平台,两例会,三督办”工作开展以来,平甸乡的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诉求42件,其中土地问题24件,家庭邻里纠纷6件,惠民政策落实2件,拖欠各类款项2件,社会保障1件,林权纠纷1件,历史遗留1件,其他类5件,42件均已办结,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