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华宁:竞选村官必须签订主动辞职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4-06-25 14:46: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玉溪市华宁县,竞选村官必须签订《村(社区)干部主动辞职承诺书》,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当选后若出现承诺书规定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可由相关部门依据承诺书直接督促办理辞职手续。
  这是自去年以来华宁县为促进村组干部作风转变推行的一项村组干部良性激励和退出机制。该制度规定,参加竞选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五个职位的候选人,必须与乡镇党委、政府签订《村(社区)干部主动辞职承诺书》。承诺内容围绕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社会事务、“三资”管理、为民服务等12大项44个小项。承诺书在其竞选职位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并由本人在选举大会上宣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如今,全县已有2人依照程序进行了主动辞职。辞职承诺制的推进,改变了以往村组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局面,变教育式管理为自律式管理,有效解决了村组干部出口不畅的问题,村组干部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得到较大转变,工作效能得到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