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四措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6 14:58: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年来,新平县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同时,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严把机具核实登记关。
  三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四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