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到怒江检查指导

发布时间:2014-06-16 14:44: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6月12日,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主任龚永强,对怒江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及各县谈话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拉玛·兴高一行实地查看了泸水县纪委监察局谈话点选址和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施工现场。在详细了解基地建设背景、建设方案、施工进度等情况后,拉玛·兴高要求,基地建设要突出警示教育和办案功能,科学规划,规范运作,保证工期、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把基地建设打造为一流的精品工程,早日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作用。

拉玛·兴高一行到州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与州纪委领导班子、一线办案人员座谈,听取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陈涛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怒江州纪检监察工作。他说,怒江州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领导有力、支持到位。州纪委监察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工作有力、措施得当,一年上一个台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拉玛·兴高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一是继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充分发挥以案示警的作用。实践表明,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是最具震撼力的教育,只有坚决惩治腐败,才能遏制住腐败的滋生,并为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同时,强化源头预防,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要以中青年党政领导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超前谋划、提前布局,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重点突出反腐倡廉主业主责,加快“三转”,集中精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三是加快推进全州四县谈话点建设,尽快落实场地和建设经费,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力争在今年12月底,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四是确保办案的绝对安全。从初核到查办案件各个环节都要确保被调查对象或工作对象的安全,绝不允许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据悉,怒江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决定支持四县谈话点标准化建设资金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