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公安局:四项措施筑牢廉政建设之基

发布时间:2014-06-05 09:55: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来,怒江州公安局通过采取责任引领、忠诚教育、警示教育和强化监督等四项措施筑牢廉政建设之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为民服务基础,深入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主体责任引领,一岗双责到位。年初,分管局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以最高的标准、最硬的措施和最严的纪律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形成了团结、务实、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意见、廉政约谈制度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抓好忠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忠诚教育,保证广大党员民警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进一步加强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努力促进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打造廉政文化,警钟长鸣不止。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正反面典型案例,找相似的隐患,找类似的苗头,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问题,确保队伍令行禁止。一是每逢节假日期间,通过短信平台,定时向全局民警发布廉政短信,强调廉洁自律规定,让民警时时警醒,处处谨慎,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诱。二是组织全体民警观看《失德之害》等警示影片,增强民警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增强廉洁从警的自觉性。三是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特点,分警种分时段开展公安廉政文化活动,在州公安局主页开辟《廉政文化建设栏目》,各警种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民警受到先进廉洁文化的教育、熏陶和感染,提高自我净化能力,纯洁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
    强化监督责任,规范日常管理。纪检、督察部门不断强化职能,转变、创新督查方式。一是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人、财、物、事”等关键领域和廉政风险大的重点岗位,抓住“枪、车、酒、赌”等重点部位和易发常发的重点环节,定期对队伍纪律作风进行研判评估,提高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定期与不定期通过明察与暗访,推动民警规范执法执勤活动消除违纪苗头。今年来,在开展整治“庸懒散奢骄”专项治理工作中,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的5名民警给予了全州通报批评,做到眼睛向内,不遮不掩。三是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聘请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定期邀请特邀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向警风警纪监督员汇报公安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并听取特邀监督员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怒江州公安局纪委   木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