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发布时间:2014-05-29 08:19: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红塔区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红塔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出机构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为使考核指标做到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保障考核工作实效,考核指标除了制定共同职责目标外,还根据各室、派出机构职责、区纪委全会部署、上级业务工作安排和领导交办等工作任务,分别细化量化考核任务到各室、各派出机构和个人,并通过单设加分扣分项,在信息工作和推进反腐倡廉创新等工作方面加重考核的权重。
  科学设置考核方式。考核办法中注重科学设置考核程序,采取平时考核由办公室和干部室负责,年终考核则通过各室、派出机构和个人自查、领导综合评价、考核小组打分、常委会审定等方式,层层逐级开展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考核机制顺利实施。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明确了考核结果与推荐评先授优挂钩,如优秀公务员只推荐个人考核为优秀90分以上人员。考核结果还与干部推荐使用挂钩、与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效能考核、查办案件考核、综合考核奖励挂钩。
  严格奖惩机制。为确保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明确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室、派出机构或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当年排名委局末位的室、派出机构的人员一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连续2年排名委局末位的室、派出机构,将对室主任、派出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末位的个人,将进行工作调整。连续3年考核末位的室主任、派出机构负责人,将建议区委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