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政法委:整治“庸懒散奢骄”出实招

发布时间:2014-05-27 10:32: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机关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怒江州委政法委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庸懒散奢骄”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有效整顿了工作纪律,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率,树立了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治“庸”。制定并严格执行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使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观念,增强为民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为政法工作付出一切、为人民群众奉献一切的干事创业思想基础。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素质工程”来抓,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学政策、学法律、学业务、学技能,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策解读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努力成为岗位、专业和领域的专家、百事通和智囊库,增强履职的水平和成效。

二是严肃纪律治“散”。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严格上下班指纹打卡管理,实行“一天一统计、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实行副书记每周轮流带班和纪律巡查制度,对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每天巡查两次,重点巡查有无迟到、早退,上班期间有无脱岗、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对违者当场责令整改,并在每周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以警效尤。严格请销假管理,一般干部职工请假,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副书记签字批准;处级干部、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书记批准,未经批准或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经批准下乡或到州外出差、培训、学习的,必须提前3天报告上级领导,并指定有关人员代行职责。加大对迟到、早退、旷工、请霸王假的考核力度,将出勤情况与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评挂钩,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时间达60分钟的,视为旷工0.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或事假超过15天的,取消当年推优评先资格;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通过强化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在委机关内形成了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杜绝了迟到、早退、旷工、串岗、脱岗、请霸王假和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现象,树立了委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考评治“懒”。 制定并严格执行每周一例会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报告本周工作计划,委机关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点评,表扬先进、鼓励一般、鞭策后进,并对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干部职工周周有任务、天天有事做,确保各项工作安排到位、跟进到位、落实到位、反馈到位。根据中央、全省、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工作要点,制定了政法工作、社管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工作等8项工作要点,制定了立项督查方案,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任务,按月制定了委机关及各科室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要点、督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制定了委机关干部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了全面衡量委机关各科室和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打破了凭印象打分、凭主观感觉打分的考核评价模式,建立了以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工作成效为主要依据的绩效考评模式,使干部职工的履职情况得到了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进而激发了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争优秀、尽职履责创佳绩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工作效能。

四是强化管理治“奢”。 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个人岗位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廉政意识,自觉做艰苦奋斗的倡导者、执行者、示范者,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出差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超标接待、办公耗材浪费等不良现象,坚决刹住讲排场、比阔气、图享受和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做到勤俭持家、艰苦创业。

五是深入群众治“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深入挂钩联系点,以进村入户走访民情、看望慰问贫困群众、为农村党员上党课、召开民情恳谈会等多种形式,体察社情民意,体验群众生活,体味群众疾苦,加深与群众的鱼水感情,树牢宗旨意识,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扎实深入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和平安建设的新期待,努力为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中共怒江州委政法委    刘仕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