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实招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4-05-27 08:52: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华宁县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出实招,切实抓好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下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执行八项规定见实效。
  领导带头作示范。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县领导十分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关于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制定我县《关于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县委带头及时精减会议日程,将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压缩精减,将原来要2天半的会议,精减为一天就完成全部事项和议程,并明确要求今后工作中,严格审批,减少一切不必要的会议,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严控发文数量,少发无实质内容的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县委发文数量比去年减少了21.1%,会议减少了15.4%。县级领导带头轻车简从深入乡镇、村组,开展督促检查,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工作带到一线,带到基层,真正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教育引导促廉洁。利用党务公开栏、网站等,通过开辟专栏、中心组专题学习、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对八项规定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县委召开了各单位股所级(单位内设股室负责人)和科级干部职工共600余人参加的全县转作风抓落实干部大会。节假日期间,编发廉政短信向全县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警示,重申“九个严禁”,禁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及时对3辆违规车辆进行了公开拍卖处理,加强对公务用车编制、购置审批等日常监管。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截止4月底,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44.8万元,同比下降35 % 。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 32.4 万元,同比下降 21.2 % ;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 112.4 万元,同比下降 43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收看《四风之害》、《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向杨善洲、高德荣、陶应全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共举办专题党课512次,围绕“四风”问题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1023篇。面向全县所有手机用户编发短信,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欢迎群众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进行举报。
  建章立制强管理。出台了《中共华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中共华宁县委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华宁县委议事规则(试行)》、《中共华宁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华宁县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务接待、后勤管理,公车管理等各项规定;出台《华宁县问责办法(试行)》和《华宁县关于加强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延伸问责对象,明确问责内容和重点,健全问责制度,严格问责结果运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的要求,下发《严肃纪律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县开展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吃拿卡要、“八风”等不良风气整治。出台《中共华宁县委关于加强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管住人。出台《关于严肃纪律规范全县各类奖金发放的通知》,管住钱。出台《关于实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通知》,管住权。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办法》,管住借机敛财。
  严格督查动真格。公布违反央八项规定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县纪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开各级各部门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请,公款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公车私用、纪律作风等情况。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会风会纪督查,对未到会的12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话跟踪落实;2次工作纪律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7个单位39人进行了通报;7次公务用车督查,对节假日未进行定点停放的11个单位21辆公车、漏报瞒报定点停放地点4家单位、未粘贴公车标识或公车标识损毁17辆公车、公务用车标识先贴在一层膜上,再把膜吸附在车窗上,可以自行撕下并能再次粘贴上的5家单位7辆公车进行了通报和纠正,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