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五项措施落实作风纪律规定 强化执纪监督

发布时间:2014-05-20 15:07: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元江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任务,完善工作举措,强化执纪监督,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及时组织学习,传达纪律作风相关规定。执纪首先要明纪,纪检检查干部忠诚履职,首先要明确自身职责,各项党纪条规规定。为此,每周三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纪律作风、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专题学习,努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能力,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

  广泛宣传,营造态势。聚焦“四风”,抢抓“五一”“端午”前后节日病易发高发情况,采取文件传阅、会议传达、个别提醒、短信提醒等方式对纪律作风规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高压态势,传导压力。

  坚持源头治腐,完善制度建设。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制定下发《元江县“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对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有关配套制度。

  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抓典型。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延伸开展清退会员卡、公务用车管理、上班纪律作风、重点项目督查等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在工作推进中发现问题、抓典型。

  问责通报,加强惩处。去年以来,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问题5起,处理9人。通过学习、宣传、规范、教育、惩处,加强执纪监督力度,中央八项规定的震慑力持续显现,努力以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风民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