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4年华宁结合县情实际,密集出台多项制度措施,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管“一把手”。出台《中共华宁县委关于加强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从制度层面规范全县乡科级单位“一把手”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
二是管钱。出台《关于严肃纪律规范全县各类奖金发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切实加强对发放各种奖金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管决策。在总结过去几年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经验的基础之上,出台《关于实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通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三重一大”研究备案及会议预告制,切实推进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力。
四是管婚丧喜庆事宜。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办法》,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作出“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十个严禁的规定,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都要依照程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