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纪委对专项治理“回头看” 巩固反“四风”成果

发布时间:2014-05-14 07:56: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通海县纪委结合当前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调整工作着力点,对前期的不良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并聚焦当前公职人员和公务活动中“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环节添柴加火,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严明惩戒尺度,以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的“严实”精神刹风整纪,固化反“四风”边查边改各项措施的执行成果。

  一是巩固公务用车治理成果。加大公务用车违规行为执纪问责力度,对未按要求粘贴公车标识、违规配备公车(未经审批购置,超编制、超标准购置)、违规借车、公车私用、违法驾驶公车等行为开展长期性跟踪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县纪委已对一名正科级干部的公车私用行为立案查处。

  二是巩固工作作风整治成果。加大巡查力度,拓宽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等违纪线索来源;加大整治“庸懒散奢疏”等不良风气力度,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问责和通报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典型问题。2013年,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因乱收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巩固组织纪律执行效果。严明《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报备制度,完善制度的追责和通报机制。

  四是巩固清退各类会员卡工作。在2013年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清退会员卡工作基础上,延伸开展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清退各类会员卡工作。截至目前,全县70余家机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均提交了“零持有”报告,纪委监察局将持续跟进督查,维护清理工作的严肃性。

  五是巩固“大操大办”禁令落地生根。细化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半年、年度执行情况,全县干部职工(含村组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需要宴请的,要按照干管权限严格开展分级报告工作。

  为保证督查效果,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通海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9个督查组对上述5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方式上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