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检监察学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扩大)...

发布时间:2014-05-14 07:52: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4年5月9日下午,玉溪市纪检监察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在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会议传达了省纪检监察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总结学会2013年工作,安排2014年任务,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市纪检监察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出席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长虹,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思荣、市社科联办公室主任靳雨应邀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察局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区纪检监察学会会长、秘书长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市纪检监察学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察局综合室主任王杰主持。

  会上,学会会长席佐能代表学会作了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市纪检监察学会2013年工作,分析了当前学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2014年学会工作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改革创新,不断创新学会工作理念,搞好服务,抓好研究,多出成果。一是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学会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转变观念,务实创新,推动学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二是依规办会,照章开会。认真开好一年一次的理事会,并按照学会章程,认真筹备好市、县区学会的换届工作。三是开展争创“四有”活力学会活动。在市、区县开展争创有活动、有论文、有成果、有制度“四有”活力学会活动,做到:每年学会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每个会员撰写调研论文不少于1篇,每年调研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不少于1篇或进入决策层面不少于1项,办会有《章程》,活动有规范。四是建立课题研究激励机制。对进入决策层面并已产生社会、行政效益的调研成果分别给予奖励。五是全市9县区学会建立二个学联组,认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红塔区、峨山、易门、江川区县学会为第一学联组,通海、澄江、元江、新平、华宁县学会为第二学联组。学联组活动采取市学会主办,区、县学会轮流承办的方式进行。

  学会秘书长杨世旭传达了省纪检监察学会2014年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玉溪市纪检监察学会2014年财务报告》、《关于开展争创“优秀学会”“优秀会员”的实施意见》、《关于奖励优秀调研信息优秀调研成果办法》、《关于在区、县学会建立学联组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的建议》等议案,并代省纪检监察学会颁发了2013年论文获奖证书。